


各区人民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见附件1,下称《通知》)转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和企业类示范基地。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规〔2025〕250号,见附件2),研究筛选优势创建领域,积极组织发动申报。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申报示范园区的,须是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即“园中园”)。
二、申报对象自愿申报,经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确认满足创建基本条件后,填写创建申请书并按评价要点(见附件1)编制创建工作方案。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和企业申报,如有申报意向及时与我局相关业务处室对接;组织申报过程中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高标准把关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于3月25日前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806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7日
(园区类申报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83123885;企业类申报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83123821)